特退审批时计算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规定:
1、特退审批坚持“跨行业不比照、无目录不纳入、非特岗不受理”的原则。凡申请办理特退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审批条件,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所从事的工种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障部及相关部委颁发的特殊工种目录的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8-10年的最低年限。
2、原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后,不能将职工仍在原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的年限与改制前在原国有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作为特退的审批条件。国家规定的特退是针对原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
申报特退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