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公证办理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
注: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注明申请人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地出生,其父母是谁,父母已故,还需注明,出生公证若有贴本人相片的,在出生证明上也要有相片证明,并提供若干张相片
4、4张2寸相片
5、派出所户籍底册复印盖章
6、父母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如实填写领取的公证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及复印件;
2、公证员接待受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
3、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制作谈话笔录,并拟定公证书稿;
4、收费部门收取公证费用;
5、审批公证事项;
6、制作公证文书;
7、申请人领取公证书
办理地点
南昌市豫章公证处
地址:南昌市阳明路79号
电话:0791-8680887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