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安徽社会平均工资
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139元
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39元,与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同比名义增长8.3%,增幅上升1.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974元,同比名义增长8.8%,增幅上升1.7个百分点。
二、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解释: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