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独生子女光荣证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庄河市符合政策生育一胎的夫妻
办理材料:生育证、出生证、户口簿、《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办事流程:
1、夫妻双方申请,填写《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初审、无工作单位的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市行政服务中心核准。
4、项目核准返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工作时限:
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后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答复,如不予办理应说明理由,受理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送镇(街)计生办审批。镇(街)计生办接到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送市行政服务中心核准、发证。
办理地点:庄河市各行政服务中心计生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970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