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个人资产要求
申请人必须拥有等于或大于160万加元的个人净资产。这些财产必须是经过自己的努力通过合法途径积累而成。财产可以包括企业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以及私人房地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加拿大政府拒绝接受任何非法取得或来路不明的财产作为投资。即使是合法来源的收入,如馈赠、遗产或彩票等收入,由于其不是经过本人的努力所得,也是不会被接受的。
二、投资额及投资方式
加拿大政府并没有要求投资者把以上提到的个人资产全部投资到加拿大。资产额是对申请人要求的条件但并不是要求投资者实际给加拿大的投资额度。投资额是指其真正需要投入的资金。现在,包括魁北克省在内,实际投资额一律为80万加元。
现在,除了魁北克省之外,资金投向其他任何省或地区都要经过联邦政府这一唯一窗口。联邦政府将收集的资金按一定的额度分配到各省。魁北克的投资渠道是通过几家大银行和投资公司来实现的。
现行的投资移民项目最大优点是排除了投资者的风险。联邦政府在投资程序上采取了措施,使得投资者完全放心。投资的数额统一,渠道明朗,避免了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投资风险的排除也让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更有信心。
三、贷款
申请人可以自己全额投资80万加元,也可以通过从加拿大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得资金进行投资。到底选择哪一种方法,取决于投资者的资金状况。如果投资者手中有较多的闲散资金,最好选择自己投资的方式。如果投资者需要较多资金进行运作,申请贷款无疑是非常有利的。如果采用贷款投资的方式,申请人需要付给银行贷款利息。
在中国,由于国家对外汇有统一的管理,对外汇出境有明确的限制及规定,从加拿大境内贷款作为投资似乎是更为现实的选择。如果通过联邦政府申请投资移民,全额投资80万加元没有利息。如果贷款投资,则需要付给银行大约12万加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