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地税局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2001年)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2016年)
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预审: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预审,并通知申请人到办税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征收服务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为纳税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审查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和决定。经层报终审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受理窗口。
5.获取办理结果:受理窗口应在获取审批结果的当日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经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为纳税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和决定。经层报终审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受理窗口。
4.获取办理结果:受理窗口应在获取审批结果的当日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