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
流程图
二、办理材料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2011年修订)第28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四、办理机构
市海洋局
五、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按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
b)在保护区缓冲区内从事涉及保护对象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
数量限制
六、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