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
四、办理机构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办事大厅江门分厅”(http://wsbs.jiangmen.gov.cn:8384/deptInfoAction.struts?actionType=toOrgMatterMain&zzjgdm=00706260X&xzqhdm=440701)提出申请(相关申请表格和填写说明可在线下载),上传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十一、申请材料”的要求。申请人可接收到实施机关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的申请编号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回执》获取方式。
2.提交时间
网上提交:时间不限
(三)受理
1.补正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和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或依法不需审批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0-3871008,0750-3286123(3286056)
网络查询:http://wsbs.jiangmen.gov.cn(广东省**办事大厅江门分厅)
(五)获取办理结果
1.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原证复审签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者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2.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获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按约定选择自取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可登录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查阅(http://www.jmqsi.gov.cn/)。
窗口办理流程
(考试报名、考试程序仅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首次、增项申请,不适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申请)
1.考试报名:申请人根据实施机关公布的考试计划,向相应的考试机构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申请人参加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并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领取考试结果。
3.申请:申请人通过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可更正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收件凭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5.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获取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或到办事窗口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