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静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三、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