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申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2、审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单位
3、设立账户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表(加盖财务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工工资发放的名册(验证原件保留复印件一份并且加盖财务章)
6、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应该带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 10% — 12%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 8% — 12%
公积金缴纳范围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