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生育保险报销
以重庆地区为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二、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