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
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中央基础养老金自2018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55元调整增加到每人每月70元;在此基础上,从2018年1月起,省政府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省级基础养老金,市政府为符合领取条件的非省财政直管县(区)参保人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市级基础养老金。尚未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的省财政直管县(市),原则上参照省、市做法,从2018年1月起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5元基础养老金。
河北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但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8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