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
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
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之一首要的是报到证,报到证上有写报到单位的。政府的人才市场是根据报到证接受档案的,没有报到证的,说明他还没具备毕业资格,没毕业资格就不能享受档案放人才市场的干部档案确认和管理。其次是个人身份证,以证实档案确实是你本人的,与毕业证户口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