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可以进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1、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3、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4、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机动车行驶证。
5、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邮寄送达。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附件“二、公安部门。(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