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香港、澳门地区培训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其他人员无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5、赴香港培训人员及其亲属,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