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bs.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
2、受理及初审:受理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全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退件处理。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的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省司法厅。
3、审核及决定:省司法厅自收到地市司法局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按规定上报司法部审批许可,司法部准予许可决定,省司法厅通知并制作下发执业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通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接收:
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按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全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通知。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的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初申请,按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2、受理及初审: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