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鹤山市公安局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附交通组织方案(样表见附件)
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样表见附件)
四、办理机构
鹤山市公安局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审核呈批表》加具“不同意意见”。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