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道路收费标准
重庆市道路通行费用情况表
高速公路定价原则
通行费标准(元/车公里,独立桥隧为元/车次)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批复(渝府〔2002〕75号)
客运
货运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内环外移后重新明确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303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7〕272号)
1类车
2类车
3类车
4类车
5类车
1类车
2类车
3类车
4类车
5类车
不高于0.65
0.08元/吨公里(实施计重收费后的基本费率)
主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道路名称
收费依据及文号
成渝高速
车辆通行费一律收取现金,实行5元进制。为便于操作,加快车辆进站通过速度,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每车次收费低于五元的一律按五元计收”的原则编制《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联网收费各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绕城高速
通行绕城高速公路的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以一类车为基数,按照0.6元/车公里计收,收费系数为1:2:3:4:5。载货类汽车高速公路公路基本费率按0.08元/吨公里计收。
渝遂高速
车辆通行费一律收取现金,实行5元进制。为便于操作,加快车辆进站通过速度,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每车次收费低于五元的一律按五元计收”的原则编制《渝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渝黔高速
载货类汽车实行计重收费,其收费标准及其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1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7]272号)文件执行。其中,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真武山隧道按0.8元/吨次计取。
渝湘高速
载货类汽车实行计重收费,其收费标准及其相关规定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1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7]272号)文件执行。其中,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石龙隧道和太平隧道按0.80元/吨·座次计收。
渝涪高速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渝涪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10〕354号)
渝武高速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渝武高速公路渝合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价〔2007〕33号)
渝邻高速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渝邻高速公路重庆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价〔2006〕397号)
普通公路收费标准
2009年5月1日,市政府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渝府发〔2009〕54号)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随后全市所有普通公路取消了收费。
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与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及次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