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报件资料要件完整;
(二)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三)采矿权人履行完有关法定义务;
(四)采矿权属和矿区范围无争议;
(五)采矿权人已履行完有关法定义务;
(六)符合变更采矿权人的有关规定。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条件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二、办理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三、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国土资源厅窗口B区B018、B019。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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