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一、按业务范围划分,导游人员分为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和景点景区导游人员
1、海外领队是指经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2、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全陪)是指受组团旅行社委派,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在领队和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务的工作人员。这里的组团社或组团旅行社是指接受旅游团(者)或**旅行社预订,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这里的领队是指受**旅行社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3、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地陪)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这里的接待社或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的委托,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
4、景点景区导游人员亦称讲解员,是指在旅游景区景点,如博物馆、自然保护区等为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的工作人员。
二、按职业性质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专职导游人员和兼职导游人员
1、专职导游人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以导游工作为其主要职业的导游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一般为旅行社的正式职员,他们是当前我国导游队伍的主体。
2、兼职导游人员亦称业余导游人员,是指不以导游工作为其主要职业,而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目前这类人员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了国家导游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兼职导游工作的人员,另一种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受聘于旅行社,领取临时导游证而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
三、按导游使用的语言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中文导游人员和外语导游人员
1、中文导游人员是指能够使用普通话、地方话或者少数民族语言,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内旅游中的中国公民和入境旅游中的港、澳、台同胞。
2、外语导游人员是指能够运用外语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入境旅游的外国游客和出境旅游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