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附属楼一楼)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和其他有效凭证
3、《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 、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5、车辆电子信息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拍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8、完税证明正本
9、《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
10、补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