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持退役证,向创业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步: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后,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
第三步: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第四步:借款人持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五步:银行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
第六步: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直至贷款还清。
1、申请无息贷款的金额一般在10万以下,但是需要地方政府提供担保贷款。
2、申请贴息贷款的金额:
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贴息政策
国家对退伍军人申请创业贷款予以贷款贴息政策,其申请额度在5万元以内将实现全额贴息政策,全额贴息即在贷款期间能不用支付给银行利息,由国家进行补贴,贷款期限为两年。
2、税收优惠政策
对要创业的退伍军人能免费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在三年之内能免收从事项目的相关税收,例如: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
退伍军人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贷款地有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
3、持有退役证;
4、未安置工作;
5、有创业意愿,且已创建或正在创建微型企业;
6、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7、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