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成都生育保险;
2、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4、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办理流程: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单位经办人或个人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领取拨付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所需材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外地生育指标小孩要先上户,报销时出具小孩户口,如果指标上户被收,应在复印件上盖上户专用章;
2、异地生育申请已取消,现异地生育只需在当地社保定点医院生育后回参保社保局报销,程序同本市生育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