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注: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兴安门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五保集中供养标准:4083元/年/人
五保分散供养标准:2496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