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机构
连平县公安局
四、办理材料
原件
原件
原件
复印件查验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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