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单位车年审需要带什么
公司车年审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公车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汽车年审的规定
汽车年检(或车辆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相关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