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
二、办理材料
内容需真实,收原件。
真实有效,验原件退回,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企业需提供,内容真实,核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名。
企业需提供,内容真实,收原件。
内容真实,验原件退回,收复印件。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受理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各工作人员根据决定转上级部门审批,区局业务科室收到寄回的证书后,送达申请人。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