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量消费税税额怎么计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二、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