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名称变更
办理场所:
(1)市区服务窗口地址:市工商银行世纪广场支行,公积金服务窗口。
(2)东丰服务窗口地址:东丰县建设银行二、四楼,公积金业务部。
(3)东辽服务窗口地址:东辽县建设银行三楼,公积金业务部。
办理材料:
(1)领取并据实填写《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企业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等签发的名称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