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所以个人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可能代理专利业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
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一)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执业许可条件;
(二)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规定;
(三)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有效,与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公示的信息是否一致;
(四)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五)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等情况;
(六) 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
(七) 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存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