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申请书、信用卡业务可行性报告等。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向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三份):
(一)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申请书;
(二)信用卡业务可行性报告;
(三)信用卡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管理制度;
(四)信用卡章程,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信用卡的名称、种类、功能、用途、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方法、信用卡账户适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商业银行、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五)信用卡卡样设计草案或可受理信用卡种类;
(六)信用卡业务运营设施、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介绍;
(七)相关身份证件验证系统和征信系统连接和使用情况介绍;
(八)信用卡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测试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
(九)信用卡业务运行应急方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十)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十一)信用卡业务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介绍;
(十二)申请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十三)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按照《刑法》上的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还是不肯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就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要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会被立案追诉。
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是不肯归还的。
不过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就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就会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你要是觉得没办法还上的时候,不要担心就会被要求承担什么后果,其实你可以做下面的努力,减轻责任的:
1、及早致电客服协商延期还款
多数银行会允许持卡人打电话申请延期还款,延缓期限通常为一周。只要持卡人在延缓期限内将钱还上,同样可以避免支付滞纳金。
2、支付最低还款额
每家银行都会给信用卡持卡人设定一个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又不影响持卡人个人信用。一般来说,这个最低还款额为账单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