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45(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45(工作日)
三、办理机构
恩平市农业局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无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或信函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五、办理材料
涉及进口濒危物种的申请人,需提供此证明。
第一次申报的单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此材料(内容包括进口目的和用途,进口水产苗种的生物学特性、原产地生态环境、引进地疫病情况、申请人养殖规模、技术力量和隔离场所等情况)。
本年度首次申请时提交(包括实际进口苗种数、育苗数、供苗情况及其养殖场情况等)。
复印件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已核对原件的核对公章(属本年度再次申请的,不用再提交纸质材料)。
复印件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已核对原件的核对公章(属本年度再次申请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复印件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已核对原件的核对公章。
复印件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已核对原件的核对公章。
需委托有进出口代理权的单位代理进口手续的申请人,提供与该代理单位签订的材料。
复印件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已核对原件的核对公章(属本年度再次申请的,不用再提交纸质材料)。
复印件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已核对原件的核对公章(属本年度再次申请的,不用再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