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2019年日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并且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1、可回收物 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2、有害垃圾 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3、厨余垃圾 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4、其他垃圾 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在实践中,当邻居总往自己家门口扔垃圾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和邻居进行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求邻居不要在往自家门口扔垃圾,理性处理此事。毕竟是邻里邻居,这种事情,不管是否是对方做的,都可以理所当然地和对方协商处理,共同维护大家的生活环境。只是在协商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协商语气和方式。
2、让物业处理,或让村委会、居委会调解。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邻居扔垃圾的纠纷,这样往往能更好解决问题。但是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事先确认家门前的垃圾是邻居扔的,而不是仅凭猜测,至少自己或有人见过邻居往自己门前扔垃圾,否则的话,就可能被对方倒打一把,。
3、电话报警,要求警方处理。这类事情,警方不一定受理,但不管警察说什么,应该坚持让警察出警处理(不出警,就投诉),这样有利于让邻居不再扔垃圾的。这里有同样的问题,就是证据证明邻居往自己门前扔垃圾,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否则警方即便到场也是无法处理的。
4、到法院起诉。邻居将垃圾扔到自家门口,严重侵犯了自身权益(相邻权),可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责索偿。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