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实际中,法律上对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数额没有明确标准,不过,实践中要求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数额较大,并且通常涉及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当然,如果公司拖欠的数额不大,员工可以按以下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1、跟公司协商
为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员工可以先试试跟对方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2、找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一般是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且要先搞清楚缴纳社会保险的机构,若是在市社保局缴纳,则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管,若是在区县社保局缴纳,则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管辖。
不确定去哪里举报投诉的,可以咨询下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3、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因为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4、去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劳动仲裁还是解决不了的,那么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