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二、法律依据
《取水*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年)第26条、第27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cqzwfw.tj.gov.cn/)
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四、办理机构
北辰区审批局
五、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