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合作医疗肺癌的报销比例
按照新政策的调整,乡镇指定医院,农民花销1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可达到85%,县级医院按照400元以上可报销,比例达到75%,市级医院需达到1000元以上才可报销,报销比例为65%。
1、门诊报销比例:如果是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并且只要是在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
二、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