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乐昌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乐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特种行业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乐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2、受理。县交警大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交警大队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