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6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1、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号牌
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