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的费用。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从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放宽到1年内)提出申请。
2.部分或全部偿还房屋贷款的,在贷款偿还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3.按期偿还房屋贷款的,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进行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