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牌照申请表》;
3、机动车行驶证;
4、交回褪色或者损坏的机动车号牌(丢失一面的,需要提供另一面)。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车管所进行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3、合格的发放临时车牌号
4、15个工作日后前往车管所领取新牌号
注:原车牌号已登记使用3年,若丢失或损坏的可补办原车牌号码。
工本费15元。需要车主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才能补办。 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