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办理条件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三、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市场监管局04号窗口,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车经停。
四、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