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577-12329。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提交材料
4、管理中心受理申请
5、管理中心审核
6、 办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从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放宽到1年内)提出申请。
2.部分或全部偿还房屋贷款的,在贷款偿还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3.按期偿还房屋贷款的,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进行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