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主正常行驶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发生事故后处理如下:
第一,报交警部门处理
第二,如果对方要求按照名犬赔付,需要对方提供狗证。如果没有,可以按照肉狗的市场价进行赔付。
第三,如果对方不认可,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向当地物价局提出申请,进行物价鉴定,确定狗的价格。
第四,如果对方东西都齐全,要看怎么发生的事故,事故时狗主是否用狗链拴住狗,或者对狗的行为有管束,这些都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一种情况:(狗拴了链子)——车主全责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牵着走,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如果养狗人一方重点强调这一点,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第二种情况:(狗没拴链子,车辆正常行驶)——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安慰也是必要的。
第三种情况:(狗没拴链子,车辆违章行驶)——都有责任,调解处理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比如在停车场、小区内、停车场内等特定场所超过限速行驶,或者是在单行线道路逆行、在禁行区穿梭等等,在自身违章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
注意:在平时开的车时候,特别是在常有宠物狗的地方,加倍留意这些小巧的动物们。如果不巧撞到了小狗与狗主人发生了纠纷,记住第一时间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