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沿海边防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决定人根据审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决定。不予通过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准予通过的,出具《出海船民证》;
5.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沿海边防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决定人根据审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决定。不予通过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准予通过的,出具《出海船民证》;
5.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