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级伤残津贴退休怎么办理
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是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对于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解决的是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并不支付伤残津贴。因此,伤残津贴不能一次性结算支付到退休年龄。
二、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