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妻子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的,是不能因不履行夫妻义务向法院起诉的,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因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种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特别情况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二种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则不属于禁止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