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原护照及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