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3.审查
(1)书面审查(2)特殊审查:包括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网上窗口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相关股室负责人核查,相关股室负责人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作出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同意签发《出省植物检疫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批准的,由县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退还相关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森林植物检疫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对需现场检疫和现场抽样的货物进行检疫检测,对未发现林业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货物同意签发《出省植物检疫证书》,对发现林业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货物发出《疫情处理通知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