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有关单位复工事宜的通知》,要求保障必需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其它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等)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此前,学校不得自行开学,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学生不得自行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