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制度将取消,实行累积记分制,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今后将不再需要每年审验一次。
根据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制度为累积积分制度所代替,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后再去换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驾驶员累积记分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由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然后到车管所接受科目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这项制度实际上是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违章的驾驶员放宽,给予更多的便利,对屡屡违章的驾驶员从严要求,每一次的考试实际上也就相当于“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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